后来,我奖赏似的吻了吻他的眼睛:
「乖,我说过,我只要你的一双眼睛。」
......
我叫林语桐,我穿书了。
穿进了一本豪门纠纷的狗血小说,穿成了舔狗总裁男配的舔狗。
没错,就是舔狗的舔狗。
垂死病中惊坐起。
我望着瓷器玻璃破碎一地,一片狼藉的客厅,
「啪」地一声给了我脑门一巴掌。
嘶——
触感很真实,脑门发昏,还有点脑震荡。
看来是真的了。
我用亲身体验劝告所有在校大学生——
一定不要轻易在大学生紧张**、S属性大爆发的期末周选择摸鱼,
因为一不小心,
真的就S了。
本书的女主叫白若言,是个人见人爱、花见花开的女神级别的人物。
更是和总裁男配顾锦舟是青梅竹马,是总裁心中不可磨灭的白月光。
说白了,就是舔狗总裁舔的对象。
也许白若言作为女主有先见之明,一早就看穿了顾锦舟的舔狗体质,
才会肆无忌惮的一边跟男主交往,一边躲在顾锦舟怀里哭哭唧唧求安慰。
一个肆无忌惮的渣,一个恬不知耻的贱!
我揉了揉还有些晕晕乎乎的脑袋,被迫接受了原身的记忆。
想起来了——
这里应该是顾锦舟知道了白若言要和男主沈前订婚后心情郁闷,借酒消愁,喝的稀醉。原身知道后,又跟顾锦舟大闹了一场,把客厅里名贵的装饰品都砸了。
最终,顾锦舟甩门而去,原身独自悲伤,不欢而散。
我看着满地瓷器碎片,只觉得热血上头,脑袋发昏,狠狠捂住心口,感受着心在滴血——
钱!满地被撕碎的钱啊!
作为新时代5G冲浪遥遥领先的在读大学生,我很顺利的接受了穿书的事实。
不过我并不接受自己的舔狗身份——
笑话!
我!林语桐!
作为二十一世纪欣欣向荣的大学生,一身铮铮铁骨,除了学时、学分,还有什么配老娘亲自去舔的?!
荒唐!
我振作起来,开始在顾锦舟的大别墅里翻箱倒柜——
别怪我,人生地不熟的,我一个弱女子,自然得找些能傍身的东西。
瑞士金表?拿了。
不知道什么牌子的珠宝首饰?拿了。
还有总裁大人从来没有穿过的西装礼服、高定衬衫、**......
裤衩就算了。
给我们的大舔狗总裁留条遮羞布——
主要是我嫌弃。
我将顾锦舟别墅里能找到的东西统统打包——主打一个雁过拔毛。
这些都是原主给顾锦舟买的。
顾锦舟别说碰了,看都不带看一眼的。
想来是不喜欢的,说得直接点,或许就是太嫌弃了。
既然这么嫌弃,不如让我卖了赚钱。
谨记:给男人花钱,倒霉八辈子。
说干就干。
我把手表、首饰放专卖店卖了。
衣服这种东西都是按照顾锦舟的个人尺寸专门定制的,人家专卖店也确实不好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