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程很繁琐,办了整整一个多小时,才算结束。
结束后,柳如烟早就在外面等着了。
“你带乐乐出去买东西了?”楚歌发现柳如烟旁边放了两大袋子,里面大多是婴儿用品,拎起来怪沉的。
“对,我买的,也不知道某人怎么当的爸爸,还给孩子穿这么破的衣服!”柳如烟鄙夷地瞥了眼楚歌,又道:“奶粉我都买进口的了,以前的都不要喝了!”
“谢了。”楚歌拎起了两大袋子,感谢道。
“你别谢我,我这么做完全是为了乐乐,要不是乐乐,谁会和你废话?”冷哼了一声,柳如烟傲然道:“乐乐我先带着两天,到时候我再给你带回来。”
楚歌迟疑了下,旋即便同意了。
“我现在是开发部总监了,总得告诉我做什么吧?”楚歌问道。
“看来你还是这么惦记我的吊坠啊?”柳如烟瞥了楚歌一眼道:“放心,我说的话算数,工作的事情,明天再说吧。”
唇角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意,柳如烟带着楚乐,上了一辆红色的玛莎拉蒂,疾驰远去。
“叮——叮——”
忽然,清越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,楚歌看了一眼,是昔日的大学同学,林夕月打来的。
她是一个非常漂亮,精明的女子,大学毕业后,凭借着出色的业务能力留在了这大城市。
刚接通电话,就传来她调笑的声音。
“怎么?想念我了?”楚歌调侃反击着。
“切!少贫嘴!”耳畔响起悦耳轻快的声音,“今天大学同学聚会,就差你了,告诉我你的位置,我来接你。”
干净利落地挂掉电话,楚歌在约定的久光大厦下驻足等待,脑海中不由回忆起往昔。
在大学时,林夕月是公认的校花,追求者不少,但她眼光颇高,楚歌也曾追求过她,不过是被拒绝了。
不到十分钟,一亮黑色的宝马X5停下,后座打开车门,林夕月走了出来。
“混的不错啊,出行都有专车接送了!”楚歌迎了上去,笑着打趣道。
“欠揍是吧?少挖苦我!这是老同学刘志宇的车。”林夕月凤眼斜瞥,红唇微抿,笑得妩媚。
六年不见,林夕月还是以前的林夕月,她的容貌依旧那么靓丽,加上那一头顺滑的长发,走到哪里,都是众人关注的焦点。
尤其是那明亮的目光,充满了灵动与清醒,她的理智胜过美丽,永远与人保持着距离,却又不乏亲切。
说罢,宝马车前窗摇了下来,一张熟悉的侧脸落入眼中,是楚歌曾经的对头,刘志宇。
刘志宇在大学那会儿不显山露水,但刚一毕业,就成为某公司老总,这几年在校友圈里有不少关于他的新闻,可谓是一时风光无两。
“好久不见。”刘志宇没有下车,至始至终,也只看了楚歌一眼。
“好久不见。”楚歌也是摆了摆手,平淡地打了个招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