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回八零年代:闪婚糙汉养崽崽

来源:网络

状态:连载中

作者:佚名

主角:丁志喜,楚怜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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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!

屋里的女人呢?

一直藏在人群后头的王丽娟眼底涌现出兴奋的光。

久久没见楚怜夕从屋子里出来,又看丁志喜哭天抹泪直干嚎,完全忘了正事儿,便拨开人群跑到前头去。

但见莫刑冷着一张脸在门口站着,王丽娟心里又有些发怵。

莫刑,楚怜夕在不在你屋里?

你让她出来吧,就算做错了事情,只要勇于承认......

一声冷淡中透着凌厉的声音打断了王丽娟的话。

你狗叫什么?

场面一时寂静无声。

莫刑身上散发出森森寒意。

这人以前在部队里待过,身上自有一股子铁血沙场的味道。

没人敢真的和他对上,原本跟来看热闹的众人一个个缩着脖子。

无数双眼睛滴溜溜地在最前方那三个人身上打转儿。

王丽娟打了个哆嗦,想到自己为了这一天付出过的心血,就又硬着头皮张口了。

我亲眼看见楚怜夕进了这个门,就没再出来。

她说着,还把脑袋凑到小破窗户上,使劲儿往屋里看。

就在这时,人群中有人惊呼了一声。

哎?你不是丁志喜家那个童养媳吗?

你咋在这里?不在屋里?

众人眼睛齐刷刷看过去,就见从人群的后方缓缓走来一个俏生生的姑娘。

楚怜夕身穿蓝碎花布衫,一身儿干干净净整整齐齐,一双沉静的眸子直视前方,一步一步地走在人群开出来的小道上,无端端透出一股子说不出的气质来。

丁志喜眼睛都直了。

这小娘们儿今天咋忽然变好看了。

王丽娟看到丁志喜那个色眯眯的样儿,眉头轻皱。

趁着混乱狠狠白了丁志喜一眼。

这个瘸眼的牲口,明明还口口声声说全天下只有她王丽娟最得劲儿!

她一个城里来的有文化的知青,怎么能被那个只知道跟个老黄牛一样埋头干活的乡下村姑比下去?

狠狠瞪向人群中的楚怜夕。

楚怜夕唇角正勾着笑,冲人群中认识的人一一打着招呼。

有人就问了,小夕啊,你家喜子到处找你,你去哪儿了?

楚怜夕指了指远处的后山,吐气如兰,淡定非常。

我去后山挖野菜了,想着晚上给家里炒两个野菜吃。

哦哦哦,原来是去挖野菜了啊,真是个勤快孩子。

人群中有人笑哈哈回应。

等最后站定在丁志喜面前。

楚怜夕面露疑惑,看着他。

一脸认真,丁志喜,你这是?

死婆娘,要不是为了找你,我能受这罪?还不我放下来!

楚怜夕人没动,淡淡反问,你找我做什么?

丁志喜眼珠子又在她身上扫了一圈,见她从头到脚整整齐齐干干净净,连头发丝都没乱,跟往常没有任何区别,那些原本准备好的话就说不出口了。

王丽娟可不会浪费这样的好机会。

楚怜夕,你之前进了莫刑的屋,好久都没出来,我都看见了!

你老实承认错误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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